陈国鹰还介绍,河北省今年还将实施多个生态项目,在大气污染敏感脆弱和污染物易集聚区构建区域生态大气廊道,在重点大气污染源周围规划配置包围式或隔离防护林带。
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于4月8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按尾号轮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通告称,受冷空气和降雨影响,4月8日下午大气污染物浓度逐步下降,空气质量转为良。4月8日,石家庄市发布通告提出,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取缔209个黑加油站,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汽柴油。3月初,出台《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政负责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一周一评比、一周一排名,对排名倒数第一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予以问责。近期,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负责人先后带队赴安阳督查,都对安阳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充分肯定。
空气污染指数从居高不下到大幅降低,从挨批评到受表扬,安阳市是如何实现逆转的?制度上一周一评比,一周一排名,完不成环保任务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追责安阳地处于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中间,西有太行山天然屏障,污染物不易扩散。定期对城市进行大扫除聘请全国知名专家走进重点企业把脉会诊,一企一策逐一制订升级改造方案。向社会公开《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11˙23尾矿库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等。
建设项目环评资质受理公示49批,受理834个;审查公示25批,查公告24批。围绕热点环境问题,开设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题、朝鲜第五次核试验环境保护部辐射应急监测专题、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专题以及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等(见图3),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系统性。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评资质受理、审查、审批政府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印发《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6年6月30日,环境保护部现行有效规章85件,规范性文件400件,均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在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共计68批,涉及项目累计92个。
开通环保部发布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形成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信息发布格局。及时公布民用核安全设备及核安全相关人员资质、核电厂和民用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让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认识了解更为全面准确,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微博发送101条信息,被转发12715次,被评论15769次,阅读总量达100万次。
环境保护部微博、微信2016年11月开通以来,及时传递权威信息,提前发布预警提示、通报督查工作进展和各地应急响应情况。此外,针对空气、水、土壤等加强专题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公示20批,受理项目56个;拟审查公示13批,涉及项目76个;审查公告14批,涉及项目71个。其中,12月28日推送的环境保护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阅读量最大,单篇达3.4万次。
通过公开34个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一)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
2017年,环境保护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发布《全国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海水浴场水质周报》。
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环保部公布《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印发《环境保护部例行新闻发布实施办法》,全年组织采访报道环境保护部重要会议123场,发布新闻通稿144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会18场。(二)环境质量信息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2016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出版《中国环境质量报告》,全面公开我国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此外,环境保护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其中,环评受理公示15批,受理项目21个;环评拟批复公示16批,涉及项目18个;环评批复公告11批,涉及项目18个;验收受理公示14批,涉及项目22个;验收拟批复公示6批,涉及项目7个;验收项目公告6批,涉及项目6个。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及时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督导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
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全国31个省(区、市)、32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主要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总访问页面浏览量达7.1亿次,总访问人次达9.1千万次,月均页面浏览量近5924万次,月均访问人次近760万次。
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组织网络抽查和信息公开结果核定,分析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通报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环境保护部2017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3月24日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6年,环境保护部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环办厅〔2016〕59号)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平台,开通环保部发布微博、微信,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权威性和针对性,努力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要。
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环境信息16432篇(见图1)。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开展政策解读,有关负责人通过答记者问的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6年度累计发放近11万册。二是公开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其中,12月31日推送文章《环境保护部通报应急督查情况》阅读量最大,单篇达39万次。按月调度和分析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件21起。
加强政府网站大数据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捷。五、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2016年,环境保护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9件,全部按规定予以答复。
2016年,环境保护部对1983年以来的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发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废止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每月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报告》,公布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和较好的城市名单。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围绕督察进驻、督察反馈、督察整改3个方面,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8条。通过设置公示、公告专版,公开环保政策法规、重要文稿、政府文件、公示公告、环境标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周一至周五出版,面向全国发行。
英文版同步公开重要会议活动、环境要闻、新闻发布等信息,全年累计翻译发布信息945篇(见图2)。七、说明本报告电子版可登录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下载。及时回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期评估报告、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等舆论热点,为公众解疑释惑。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实时发布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共1436个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等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
公开通报执法力度较弱的地市3次,涉及36个城市,被通报城市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三、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三大功能,2016年6月5日,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改版上线,进一步体现内容丰富、信息全面、查找快捷、界面友好的特点。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整合资源并拓展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2016年累计公开13次,包括802件群众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和37起典型案例。
全文如下: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要求,我部编制了《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公布。其中,信函形式申请199件,占39.9%;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43件,占28.7%;网站在线申请142件,占28.4%;其他形式申请15件,占3%。